衡水市重新修订《市民日常行为规范》
拒绝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遛犬要拴绳,犬便及时清;推行分餐制、公筷公勺;乘坐公共交通时禁食……近日,衡水市对原有的《市民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重新修订并颁布。新版《规范》,将原有的20条行为规范内容,修订并增加至30条,内容更加具体,贴合当前衡水实际。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衡水实际,衡水市文明办对2016年版《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版《规范》主要包括劝导市民在公共场合能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简明扼要,内容丰富。
据衡水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正处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自觉践行《规范》,对于推动提升城市道德内涵和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普及《规范》内容,把《规范》落实到干部群众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规范》,大力弘扬文明行为,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附:《衡水市市民日常行为规范》
1.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2.等待服务自觉排队,不插队,保持一米距离。
3.公共场合穿衣得体,不赤膊、穿拖鞋上街。
4.公共场合不吸烟。
5.不乱扔垃圾、污物,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6.公共场所不抠鼻子,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7.不随处张贴广告、乱写乱画。
8.不践踏绿地、乱折花木。
9.遛犬要拴绳,犬便及时清。
10.讲话礼貌谦和,不说脏话、粗话。
11.不劝酒、不斗酒,不剩饭、不剩菜。
12.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13.拒绝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4.搭乘扶手电梯靠右站立,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
15.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幼、病弱、孕妇等人让座。
16.乘坐公共交通时禁食。
17.不向车窗外乱抛杂物。
18.机动车、非机动车线内有序停放。
19.自行车、电动车及电动三轮车不乱穿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20.行人过马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
21.市区居民不随意圈建公共用地,不在绿地养花种菜。
22.住楼房不高空抛物。
23.机动车要主动礼让行人。
24.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25.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
26.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定期要消毒。
27.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参与群防群控。
28.患有传染病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9.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0.优先选择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
来源:衡水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