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这些行为受处罚!

 

 

衡水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这些行为受处罚!

 

      日前,我市决定自3月1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当前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等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1日至3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内容、严管区划分、禁养犬品名录、办理养犬证的流程、综合便民服务点的设置、便民措施、养犬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应处罚等内容,使广大居民认识到违规养犬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4月1日至4月30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属地和条块管理原则,结合工作职责和本地实际,根椐《条例》实施进展情况,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多措并举,采取联合执法、集中行动等多种方式对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涉犬不安全、不稳定因素。5月1日至5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工作中进一步分析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在此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为修订完善《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提供强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开发的养犬管理登记信息系统、手机APP自助登记、电子芯片与智能牌管理、办证与免疫一站式服务、养犬管理计分制等做法,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
      专项治理过程中,我市将依托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养犬情况开展一次大摸排,掌握犬只底数。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未免疫的按照条例处罚。对不按照规定登记免疫、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无主犬进行收容,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对违规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对犬商店、犬诊疗机构(医院、诊所)等涉犬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

 

2020年3月27日 15:51
浏览量:0
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衡水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这些行为受处罚!